首都师范大学
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精神和要求,不断促进我校能源管理工作和技术进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学校决定于2013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洁生产审核概述及意义
清洁生产审核,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可以判定学校能耗效率低的“瓶颈”部位和管理不善的地方,提高学校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
二、清洁生产审核思路
清洁生产审核以“判明问题产生部位,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减少或消除问题的方案并实施方案”为总体思路,在实行降低能耗和预防污染分析和评估过程中,努力实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使废物污染的最小化的目标。
三、清洁生产审核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核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首都师范大学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常
副组长:刘嘉、苏寄宛、王泽长、宋军、朱一心、张国力、田士合、李崇文、张学净、孙建、于丽萍、胡建柱、罗建新
成 员:各院(系)主管领导
(二)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上级主管机关有关清洁生产工作要求;
(2)确立清洁生产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落实清洁生产工作责任;
(3)检查指导各部门清洁生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三)首都师范大学成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学净
副组长:李振坡、石警卫
成 员:由后勤集团各中心、校医院、各院(系)清洁生产工作负责人或联系人
(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职责
1、协助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进行现场调查、核对数据、提供相关资料工作,参与水平衡、电平衡及系统效率测试。
2、协助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的征集、汇总和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工作。
3、负责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的实施工作。
4、负责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文件及报告。
5、负责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安排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分八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审核准备
开展培训和宣传,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预审核
在对学校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清洁生产目标,并逐步开始统计无/低费清洁生产方案。
第三阶段:审核
通过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水、电、热量等的输入、输出,建立平衡,审核与分析水、电、热量消耗以及废物产生的原因。
第四阶段:实施方案的产生和筛选
向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征集清洁生产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汇总、筛选,提出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同时开始实施无/低费清洁生产方案。
第五阶段: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对提出的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进行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和评估,已选择最佳的、可实施的方案。
第六阶段:实施方案的实施效果分析
总结学校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的成果,预测未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
第七阶段: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申请相关部门组织阶段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第八阶段:持续清洁生产
总结经验并在学校范围内推广,建立学校清洁生产长效机制。
五、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求
(一)学校各部门领导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积极配合清洁生产审核各阶段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二)在学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将清洁生产审核相关知识传达给每一位师生,达到人人皆知,共同参加的目的。
(三)学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与咨询公司配合,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各阶段的工作。
首都师范大学
2013年4月17日
首都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