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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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校园公共开水使用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2-03-31    点击量:

为满足师生员工饮用开水的需要,学校在各校区设有公共开水房,并在有条件的教学楼、办公楼安装了公共电开水器,供全校师生免费使用开水。为加强对校园公共饮用开水的管理,促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更好地服务师生,现对我校校园公共开水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公共开水供应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公共开水供应方式

(一)校园开水房采用刷卡计时定量取水。

(二)电开水器原则上只为在本楼内工作的教职工及上课学生少量取水使用。

三、水卡使用办法

(一)水卡类型及使用范围

1.学生水卡

即学生校园卡(附加取水功能),仅限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使用。

2.教职工专用水卡

仅供在职在岗教职工使用,在楼宇内设有公共电开水器的单位原则上不提供教职工专用水卡。

3.临时水卡

因学校工作需要,供在校内临时工作的校外人员使用。

(二)水量设定

刷卡系统采用计时定量的计算办法,不同类型水卡按实际使用需求量设定每日取水时长,在累计时长内可当日分次取水。

1.  学生水卡:每日取水时长3分钟。

2.教职工专用水卡及临时水卡:按每卡使用人数设定取水时长,每人每日取水时长2分钟,每卡设定总取水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三)水卡的办理

1.学生水卡

学生校园卡在新生入学时即开通水卡功能,但需在每学期报到注册时,对学生校园卡重新激活用水功能后才能继续使用。

2.教职工专用水卡

1)各院(系)、单位根据本部门用水人数填写《水卡申报表》,由行政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后勤管理处核定水卡指标,然后到数字校园建设中心制作水卡。原则上按每5人办理一张水卡核定。

2)教职工专用水卡需每年分别于315日和915日前到数字校园建设中心重新激活才能继续使用。

3.临时水卡

1)申请部门根据用水人数填写《水卡申报表》,由学校办公室审批并由申请单位主管校长签字后,报后勤管理处核定水卡指标,然后到数字校园建设中心制作水卡。

2)临时卡设定使用期限,逾期停用。停用后,由申报部门退回数字校园建设中心注销。

(四)水卡的挂失与补卡

1.学生卡

按校园卡挂失及补卡程序办理。

2.教职工专用水卡和临时卡

水卡遗失,持卡人应立即将遗失卡卡号报告数字校园建设中心进行挂失,并在3个工作日后办理补卡,补卡需收取20元工本费。

四、应急用水办法

开水房刷卡系统遇故障不能取水时,可以启用应急取水阀,应急取水阀设在锅炉房内,由专人负责,正常情况下不开启。

五、学生卡、教职工专用水卡和临时卡仅供学生本人和本部门使用,不得转借。

六、本办法实施后,原核发的教职工专用水卡废止,各院(系)、单位办理新教职工专用水卡和临时卡时,需将原卡送交数字校园建设中心注销。

七、本规定适用学校各校区,自201241日起施行。

八、本办法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